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近期部分党员反映党员证丢失,为规范党员证的使用和管理,根据《滁州市<中国共产党党员证>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七条的规定可予以补发。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补办流程
1.党员本人书面报告所在党支部说明申请缘由。
2.经支部核实后,以支部为单位向学院组织人事处申请补发。
3.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证遗失公告,对遗失党员证证书编号进行作废声明(组织人事处统一发布公告)。
4.发放新党员证(以支部为单位统一领取)。
5.以支部为单位填写《中国共产党党员证》补发登记表(一式两份留存:①支部留存备案②交学院组织人事处留存备案)。
二、补办时间
2018 年6月15日前完成。
三、补办地点
组织人事处行政楼917办公室。
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组织人事处
2018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