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部、处、室:
根据滁州市人社局《关于转发<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✨✳✴❄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>》(滁人社发〔2018〕81号)文件精神,拟在全院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✨✳✴❄推荐选拔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各部门按照省人社厅《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政特殊津贴✨✳✴❄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1)要求,对照标准条件,积极组织本部门符合条件的✨✳✴❄申报。
2、严格按照要求装订和报送相关材料,材料要做到精益求精。于2018年4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(附件材料仅需一份)报送组织人事处,材料电子版发送谢丽丽协同办公系统,逾期不再受理。
我处将对各部门上报✨✳✴❄进行综合审核,研究后最终确定太阳集团上报人选。
联系⛵⛷⛸⛹:0550-3854629
附件1:省人社厅《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✨✳✴❄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》
组织人事处
2018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