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校政学函〔2021〕34号)精神,经各教学院部评审推荐、学校审议,拟推荐姜帅帅等480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。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,名单详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11月3日至11月9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⛵⛷⛸⛹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。
联系地点:综合楼721办公室
联系人:朱老师
联系⛵⛷⛸⛹:3854653电子⛔⛩⛪⛰:xsc3854653@163.com
学生工作处
2021年11月3日